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极速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665|回复: 11

户外摄影应注意(转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9 07: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本帖最后由 铁如心 于 2013-11-29 18:46 编辑

  一、阳光直射
  亮丽的阳光提供良好的照明条件,使景色有生气,色彩饱和,并为使用高速快门和小光圈提供了条件。但是强烈的阳光也会带来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它那耀眼的光线会使被摄人物睁不开眼,同时,高角度的直射阳光还会在人物脸上造成浓重的阴影,显出皮肤皱纹,损害人物的形象美。所以在户外拍照,应多让阳光从侧面照射被摄者,忌脸部直接面向太阳。
     二、人物与有色环境过近
  在明亮的光线照射下,物体的反光会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应尽量远离那些色彩明艳的景物(如新油漆好的建筑物的外墙、大型遮阳棚等),否则那些景物的色彩会映射到人物身上,造成偏色。
  三、顶光时人物站在水泥地上拍照
     因为水泥地表面较平整,且颜色浅淡,会形成较强的反射亡,这种自下而上的“脚光”,往往造成一种恐怖效果,应尽量避免。
     四、立于树旁拍照
  光与影相辅相成,光愈强,影愈深。当人物站在树旁拍照时,阳光时常会把树叶投影到人物身上、脸上,造成斑驳的阴影,有损于画面的美感。
     五、忽视滤光镜
  在户外无云的蓝天下,所有避光处都带上蓝色色罩;而在暮日的辉光映照下,所有的景色都染上了一层橙红色。在如此环境中,若想让摄得的景色保持原有的色彩,就必须在镜头前装上相应的滤光镜,在前一种情况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07: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六、采用高速片
   在晴空烈日下,光线强度已很高,若再采用高速片,往往会迫使光圈收到极小,或无法使用较慢的快门速度。这些情况都会给摄影创作带来某些方面的限制。
  七、胡乱补光
     明亮的日光照射下,景物会有很强的反差。为避免反差过大,运用辅助光进行辅助照明是有效的,但要掌握好分寸,既要避免辅助光过亮,也要避免露出辅助光的痕迹(如出现与主光相反的投影)。
  八、完全依赖自动曝光档
    不少摄影爱好者在户外拍照喜欢使用自动曝光档,殊不知这种自动曝光档只能处理一些普通的情况,而遇到阴阳面各半或逆光等情况便会变“傻”,所以还得见机行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曝光调整。
    九、逆光直冲镜头
    在光线很强的情况下拍摄逆光照,要防止光线直冲镜头,否则很容易产生光晕现象。
 十、穿反光过强的服装
 在强光下拍照,被摄者如穿反光强的服装(如白衬衫、发光尼龙做的服装等),会变得雪白一片或产生大块辉斑,使衣服质感难以表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08: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席学习好友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1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作品,帮助大,支持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12: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春波荡漾 发表于 2013-11-29 08:37
首席学习好友老师的分享!

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12: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徐龙根 发表于 2013-11-29 11:16
好作品,帮助大,支持学习谢谢分享。

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14: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精彩分享   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15: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新一课 发表于 2013-11-29 14:50
谢谢老师精彩分享   顶一个

感谢老师分享,感谢老师顶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29 18: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帖,好,认真学习了,本版置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30 20: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铁如心 发表于 2013-11-29 18:50
技术帖,好,认真学习了,本版置顶

都是在网上找的些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CTPN旅游中国摄影网 ( 蜀ICP备19030079号-2 )

GMT+8, 2024-11-28 00:33 , Processed in 0.145937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