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活动注意事项 1、参赛者同意活动方在中国境内与本次摄影比赛相关活动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活动方所进行的本次摄影比赛宣传活动、获奖公告、制作作品集、进行作品展。 2、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提交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如果给活动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活动方的全部损失。 3、投稿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拍摄。参赛者所提供的关于征集作品的资料应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因参与者自身提供的信息不实或自身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活动方遭受损失的,活动方有权要求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所有参赛者提交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活动方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参赛作品原件。 5、活动方员工以及其他本次摄影比赛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6、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山立信摄影器材公司所有。 八、截稿和评选 1、本次征集活动的截止收稿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 3、详情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 13803711275(王小姐)/13137148514(秦先生) 4、中山立信摄影器材有限公司将邀请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于德水、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姜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大河报社图片总监杨峰于2011年9月18日上午进行最终评奖。
中山立信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