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极速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29|回复: 3

转载----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联合推出 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28 11:39:08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联合推出 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
根据近年来国内外不少摄影展览、比赛和评选中出现的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真实性争议,为维护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的真实性原则,在参考国内外各相关机构各类行业规范的基础上,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多次研究讨论,近日联合制定推出《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并希望新闻摄影工作者、纪实摄影师严格遵守。

规范全文如下:

一、使用图像处理照片,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二、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三、允许剪裁画面和调整水平线,但不允许因此导致图像对客观事实的曲解。

四、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

五、允许对整个画面的色相、明度、饱和度及色彩平衡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本色调。

六、不允许使用照相机内置的效果滤镜程序功能。

七、原则上不允许多次曝光拍摄,特殊情况下使用多次曝光的,应注明“多次曝光照片”。

八、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音色调整。

九、不允许对照片画面进行拉伸、压缩、翻转。

十、胶片照片转化为数字照片,需保留原底片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十一、视频截图作品视为摄影作品,需保留原始视频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十二、必须保留数字影像的原始文件,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今后参赛的新闻、纪实、人文、民俗包括分风光摄影作品,投稿时可要注意了,不要过度去任意渲染色彩色调了,对画面后期处理调整一定要适度。
发表于 2015-8-28 11:40:49 |
PS应谨慎使用,尤其是纪实类的作品
发表于 2015-9-5 20:46:31 |
应该是个好的规范要求。
发表于 2015-9-11 10:08:34 |
方寸的瞬间 发表于 2015-9-5 20:46
应该是个好的规范要求。

请关注版块、多多发贴与评贴

QQ|Archiver|手机版|CTPN旅游中国摄影网 ( 蜀ICP备19030079号-2 )

GMT+8, 2024-12-4 03:16 , Processed in 0.143360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