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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年度优秀省级站点考核办法(2011年11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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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2: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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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4:22 编辑 <br /><br />                年度优秀省级站点考核办法(2011年11月修改稿)

      当前,中国旅游摄影网进入了跨越式的大发展阶段,注册会员达到6万余人,全国省级站点达到17个,地级站点达到42个。涌现出了大批优秀摄影师,发表了许多精美的优秀作品。各分站利用自身区域优势,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了摄影采风活动,为本网的摄影会员提供了广阔的创作空间。为促进网站的发展和注册摄影师队伍的壮大,便于对省级站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网各省级站点均具备参加评选的资格,建站不足六个月或发帖量不足2万帖的省级版块暂不参评。
    二、评选采用综合考核得分制确定名次,以年会为周期。
    三、具体考核内容及得分标准:

    1、各省级站点发1000帖积1分,帖数=主题+回帖。
    2、各省级站点配合总部活动,积极组织特约摄影师参加年度十杰摄影师作品评选、报送平面模特选手参赛等项目活动。每人积5分。
    3、开展摄影采风活动,以站旗合影4人以上及相关活动图片内容为依据,并及时向通联部报送资料,刊登在网站主页焦点图栏目。每次积3分,
    4、各省级站应重点发展特约摄影师(持证)会员队伍,提高摄影技术水平。每人积5分。
    5、各省级站点与风景名胜区共建摄影创作基地,颁发摄影创作基地匾牌(须报总部审批)。每个积10分。
    6、考察发展指定接待单位(宾馆、酒店、农家、餐馆)颁发指定接待宾馆匾额(须报总部审批),每个积5分。
    7、统计汇总时间为年度大会召开前15天内,请按照本办法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图片文字资料。

    8、以上各项考核数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9、编委会、联盟总部根据考核内容核定各省站综合得分,对得分前三名的省级站点进行表彰、奖励。

    四、主题版块的评比,参照本办法和论坛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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