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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4 11:47:29
偶遇放生
“放生”一词出于大乘佛经,盛行于中国,也流行于日本、韩国、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动是佛教徒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提倡救济众生。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国汉地即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说法,甚至已出现了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情况。但持续、广泛的放生习俗的形成,还是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但是,到哪儿放生?如何放生?如果是鱼,有人用钩钓、网捞;如果是鸟,有人用枪射、网捕。而且今日的鱼市场和鸟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来自人工繁殖的鱼池和鸟园。那些动物,根本没有适应自然环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于杀生。放小的,被大的吃掉;放大的,就进入餐馆的厨灶。鱼类必须生存于一定的水质、水深和水流的环境中。买淡水鱼放于大海,买海鱼放于淡水都是大问题。如果是鸟园繁殖的鸟类,它们不曾在自然界觅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丛树林间的草种树果等也可以作为食物;如果放之于原野,不是饥饿而死就是被其他动物或鸟类捕食而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还需要放生?是否还应该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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