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娃娃 发表于 2007-3-2 15:41:28

关于“酒“(一)

一、酒量
  按照区域划分,上海人的酒量最小;按照职业划分,公务员的酒量最大。
  最早跟东北人喝酒全部用搪瓷缸,一杯一杯地干,大哥大姐地喊个不停,白酒当成啤酒喝,虽然有点恐怖但也不失爽快。到了上海就不同了,无论是上海土著还是外来人口,都喝起了老酒,似乎不喝上海老酒就不配呆在上海似的。上海老酒一点劲都没有,喝在口中就跟刷锅水一样,软不拉几地,大多数上海人就是喝这种酒成熟起来的,从徐志摩的诗歌和余秋雨的长相之中我们可以洞察一种上海老酒的气质,也许有人说我是牵强附会,但事实如此我不得不说,什么老酒啊,跟小时候学校食堂熬给我们喝的板蓝根差不多。
  北方人坐下来,女人吃饭,男人喝酒,要么白酒要么啤酒。而到了南方,一桌十个人坐下来,我们可以发现有五种以上的饮料或酒水。我在上海见过的最让我眼花缭乱的一桌酒是这么喝的:总共十个人,一个人喝白酒,两个人喝啤酒,三个喝老酒,一个人喝牛奶,一个人喝雪碧,还有两个人喝可口可乐,我算了一下共有黄、褐、白、黑、透明五种颜色的六种饮料,把服务员忙得团团转,一不小心忘了拿小毛巾或者餐巾纸什么的就要被唧唧歪歪地说上老半天。当然了,也许在他们眼里,这才叫品质。我就不明白,这一桌酒是怎么喝下去的。难怪上海人喝酒喝到最后都自己喝自己的,互相不打招呼,喝多少算多少,喝不完打包回家一个人慢慢喝。对于一个在北方生活N年的爷们可能在上海喝上一辈子的酒也很难尽兴。
  在全国范围来看,酒量最大当数公务员。为什么呀?应酬多啊!什么应酬啊?哎呀,说不清楚,反正是共产党和老百姓掏钱。你们就那么爱喝酒?也不是了,反正上班无聊,下班就喝点酒了,有酒不喝过期作废。为什么你们酒量都很大?唉,喝多了,酒量自然就练出来了。
  如果一个公务员逮到几快钱一瓶的尖庄可以喝半斤的话,那么他逮着五粮液不喝上一斤绝不会说“不”字,更有甚者,喝完了还要拿包香烟回家才算完事,在他们心中根本就没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一说法,他们认为这些都是应该的,白吃白喝白拿已经被列入日常工作的例行程序。所以我提醒那些请公务员喝酒的人要量力而行,不要以自己的度量来估量这些国家干部的海量。
  我记得有位私营企业主为了一块地皮的审批请了乡里的干部吃饭,这帮乡巴佬一听说喝洋酒立马就拿出视死如归的气概用四两的玻璃杯每人连干了四杯,到最后算下来酒钱差不多要赶上地皮的钱了。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二、酒色
  女人对待酒的态度与她的长相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些美女对酒对男人都是真诚的,有些长相极其普通的女人倒是处处小心,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害怕被人诱奸,我实在不能理解,莫非她们只剩下这么一点所谓的本分与尊严就是他们得以冰清玉洁的资本?
  有些女人喝酒,有些女人不喝酒。不喝酒的女人不谈,喝酒的女人对酒的态度与对男人的态度差不多,我们可以通过女人对酒的态度来分析她对男人的态度。大概有三种态度:
  第一种态度是疑神疑鬼。比如说我跟一个女人到饭馆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我问她喝点啤酒好吗?(因为考虑到是女性所以才喝啤酒)她说好的。于是我叫服务员给我们每人拿一瓶啤酒,开了盖子我亲自给她满上也给自己满上,然后我说第一杯干了,说完一口气喝完。她还没喝,第一句话就说:你想把我灌醉啊?而且是用那种很诧异很怀疑的语气说。我听到这话的时候兴致全无,草草点了两个菜吃完走人,老死跟她不相往来。类似的情况我想很多人都遇到过,对于这样的女人我也想给她们提个醒,男人要真的有心将你灌醉并对你有所企图那是你的荣幸,嘴和逼都长在你的身上,你让不让饮料进来全是你的自由。
  第二种态度是开怀畅饮。我认识不少女人喝酒从不设防,说喝就喝说干就干,哪怕喝得肝肠寸断今宵酒醒不知何处也无怨无悔。跟这样的女人喝酒显然比跟男人喝酒来劲,这么喝下去的结果往往是男人喝到最后比女人喝得更多,那些图谋不诡的男人本来想把女人灌醉的,到最后自己却先倒下了。平时在床上鄙视女人的那些男人们一旦坐上了这样的酒席就全软了。跟这样的女人喝酒,就是酒精中毒,他们也愿意。
  第三种情况是欲罢不能。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那些初涉酒场的女人身上,自己酒量不大,又不会说话,还怕得罪朋友,于是那些劝酒的人巧舌如簧,怎么着也要让她们喝上几杯,结果三杯下肚,小脸红了,小头昏了,接着就想起了自己的伤心事,于是继续喝使劲喝照死喝疯狂喝,第二天早上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自己并不怎么喜欢的男人怀里,而这个男人就是昨天晚上劝酒的那个人。这时候她们才发现眼泪比酒精还要苦涩,她们总把这个世界看得多么美好。
  第三种结局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虽然我也经常充当“劝酒”者的角色。如果要我选择一种女人做老婆,我愿意选择戒酒后的第三种。对于大多数女人来说,酒场如战场,如果不能张弛有度,那一定会身不由己地酿成酒场惨剧。
  
  那些酒色之徒正是利用“酒能乱性”这一酒场秘诀来编织自己美丽的爱情故事实现自己的黄梁美梦。因为女人有时候,一但做了,也就爱了。有许多女人因为喝酒而走上了不归路,第一次失身、第一次同居、第一次偷情,都是这罪恶的酒给害的。
  酒这东西天生就是和色、性联系在一起的,酒吧里的人为什么不喝茶全喝酒?为什么叫“灯红酒绿”而不叫“灯红茶绿”?因为酒能让人兴奋,让人大胆,让人妄想,让人多情,让人淫荡!另外,根据中国嫖客委员会委员长怀旧先生的调查,在全中国八千万嫖客累计八亿次的色情事件中,有5.5亿次是发生在酒后,绝大多数嫖友在大脑清醒的状态下还是以家庭和爱情为重的。不说别人,就说我本人吧,每次酒气冲天走出饭店看到理发店旋转的灯箱就会走不动路,这已经形成了一辈子的条件反射。所以现在我每次喝酒都带上我的女人,喝完酒她就把我拉回家解决,省得我一次次地犯罪一次次地后悔一次次地流泪。
  
  在我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女人,爱了三年,人家硬是不知道,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知道我三年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二十四小时、每小时六十分钟、每分钟六十秒,我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她的模样,每吃一口饭每传一次球每上一节课每读一个字,我无时无刻不在呼唤着她的名字,就连做梦都梦见她微笑着向我款款走来!这一切她根本就不知道。
  三年的青春,献给了无谓的爱情,借酒浇愁,磨砺了倔强的怀旧。
  直到她离开我七年之后,我才有机会在上海的东方明珠塔下见到了她,可惜的是,她已不再是七年前的她,我的爱没有说出口,我只记得我从一位年轻的乞丐手中买了一支发黑的玫瑰送给了她,我说,仅以此花祭祀我迷失的爱情与青春。
  陡然之间我没了追求,我怀疑我这七年的人生,后来我继续喝着我的酒,只喝六十五度的二锅头,后来六十五度的买不到了我就喝五十六度的,经常喝得醉生梦死摔得头破血流,受伤多了后来我就忘了过去,于是我就发誓戒酒,可当我戒酒后我发现我忘记那个女人并不是因为酒精的麻醉,而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走进了我的生活,这次我一样掉了进去,于是我又端起了酒杯。那么多年来,经常有人对我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在没有女人的日子里我以白酒为伴,在没有睡眠的日子里我以酒精催眠,时光飞逝,如果没有酒也许我很难活到现在。
  
  

 

心飞翔 发表于 2007-3-7 22:23:03

酒不醉人人自醉 色不迷人人自迷

洋娃娃 发表于 2007-3-10 22:12:24

挺精辟的,可惜是盗用哲人的话!

心飞翔 发表于 2007-3-21 16:28:27

抽刀断水水更流      借酒浇愁愁更愁

老将军 发表于 2009-5-15 22:39:09

喝酒的文化,生活的酒。喝酒不喝酒,都要认真的看一遍。

北方老狼 发表于 2009-6-5 17:13:23

原帖由 洋娃娃 于 2007-3-10 22:12 发表 http://bbs.zglysy.cn/images/common/back.gif
挺精辟的,可惜是盗用哲人的话!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说的很多话如果究其源头,就会发现都是前人说过的,我们只不过古为今用罢了。:lol

老将军 发表于 2009-8-20 12:23:38

好文章,不看后悔。

大管家 发表于 2009-8-24 16:32:35

好:kiss: :kiss: :kiss:

艳阳天黎平 发表于 2010-11-22 16:59:18

切身感受,好文采好酒味。

食全酒美 发表于 2012-2-19 15:13:06

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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