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摄影网杯”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转载]
本帖最后由 曹开林 于 2015-1-22 21:00 编辑【正在征稿】“全球摄影网杯”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原文地址:http://www.g-photography.net/contest/contestlist/contest_22.html
最高奖励:10万元人民币投稿日期:2015-01-21 至 2015-06-30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球摄影网与中国摄影出版社联合举办“全球摄影网杯”全国摄影艺术大展(以下简称“大展”),面向国内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稿。
主办单位:全球摄影网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出版社
承办单位:全球摄影网
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06月30日24时截止(以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光盘参展需要下载参展表格一并提交】
参评方式
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参展费用
评选方式
1.“大展”设专门的评选委员会,拟邀请5名著名摄影家担任评委。
2.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
3.每幅参展稿件都将经过评委的仔细评选。
4.入选作品评定后将在全球摄影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对于获得铜奖及以上级别的作品,将由每位评委写出个人评语,并在全球摄影网公示。
其他说明
1.凡入展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进行审核。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全球摄影网提交。逾期者和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优秀奖(含优秀奖)以上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送报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送报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
4.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记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6.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联系地址:全球摄影网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森特写字楼
电话:400—660—3232
谢谢曹老师的热情,为本站的摄影爱好者,提供信息。 孙新民 发表于 2015-1-22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曹老师的热情,为本站的摄影爱好者,提供信息。
谢谢关注来访鼓励!欢迎你常来看看 ,多多赐教! 曹开林 发表于 2015-1-22 2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关注来访鼓励!欢迎你常来看看 ,多多赐教!
不客气: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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