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吉恩 发表于 2012-11-8 18:43:31

赞成总部的决定,湖北站坚决支持、惯彻、维护管理工作!

川南咸人 发表于 2012-11-8 19:33:36

赞成总部的决定!我们大力支持!:handshake

激光 发表于 2012-11-8 20:17:45

期待新的管理办法出台!

木四水杰 发表于 2012-11-8 21:31:52

赞成总部的决定!本人大力支持!

方脑壳 发表于 2012-11-8 22:11:53

建议把修改稿公示十天!充分让大家观看并发表意见,然后再集思广益而定稿再公示。这样就遗漏少,而更完善妥贴!:victory::victory:

韩若雷 发表于 2012-11-8 22:14:18

支持总部的决定,期待新的管理办法出台!:victory::victory:

蓝天下的鹰 发表于 2012-11-9 09:04:18

支持正确的举措,共同把网站提到更高水平。

自奋蹄 发表于 2012-11-9 09:13:00

幽窗 发表于 2012-11-9 10:38:04

总部方副主席的建议非常好!看过原来对省级优秀站评比的要求,我有不成熟的建议:总部年度内可以对各站特别好的作品直接加精,与特约摄影师一样,加精的照片设定数量,作为评优的条件,这样可以鼓励摄影师多发好片,提高论坛水平。同时也可以作为优秀摄影师的评选要求,或每年年会召开时做特邀嘉宾。鄙人之见,不知当否?

捷达摄影 发表于 2012-11-9 12:07:04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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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2012年度关于修改部分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