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农村土地整治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农村土地整治是按照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近年来,农村土地整治在我国广泛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第22个全国“土地日”,借助摄影艺术手段大力宣传土地整治的功能、作用及成效,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土地整治给我国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营造有利于土地整治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繁荣摄影艺术,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发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首届农村土地整治摄影大展”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于2012年6月25日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举行首展仪式。
主办单位: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中国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湖北省国土整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
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广东省土地开发储备局
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青海省土地统征整理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开发整治管理局
承办单位:
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北京奥凯文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5月6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稿内容要求
摄影大展以“开展土地整治,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围绕土地整治与粮食安全、土地整治与集约用地、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土地整治与权益维护、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土地整治与防灾减灾、土地整治与特色传承、土地整治科技创新、土地整治市场化探索等方面,充分展示“十一•五”以来国家开展土地整治给我国农村带来的新景观、新气象、新风貌。
1、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风光和民俗等,如土地整治后的田园风光、生态景观等;土地整治前后对特色民居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当地风土民情、幸福生活等。
2、纪实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农村土地整理的摄影作品。包括新闻和人物等,如土地整治的工程建设与工作场面、公众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区前、中、后土地利用现状、突发类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以及土地整治工作者风采、优秀人物等。
三、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91幅入选作品,其中:
特级收藏作品 1幅 稿酬 20000元
金质收藏作品 5幅 稿酬 8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 10幅 稿酬 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25幅 稿酬 2000元
优秀作品 150幅 稿酬 200元
优秀组织荣誉 8个颁发荣誉证书
入选者均获得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签章的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获特级、金质、银质、铜质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入选,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从稿酬中代扣代缴。
四、征稿细则
1、全国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符合大展主题。(关于土地整治的背景情况请登录“中国土地整理网”http://www.lcrc.org.cn/了解相关信息)。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6幅)。
艺术类作品允许后期艺术加工,但必须保证所有原始素材均由本人拍摄。
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入选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组委会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
4、投稿要求:
(1)只限网络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长边为1024像素文件量不大于500K。组照请标明顺序。
(2)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同时提供作者资料(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部分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根据需要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大图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www.lcrc.org.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本次参展者需为独立个人,不能进行合作创作。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
10、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五、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组织摄影专家和土地整治专家进行评选。
六、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1770016358@qq.com
咨询电话:010-66560820010-66560766
联系人:王莉莉、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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